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古代名家书法信函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古代名家书法信函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古时候我想你怎么表达?
你好,古时候表达爱意通常会用诗词、歌曲、书信等方式。例如,在唐代,男女之间流行写情诗表达爱意。在宋代,男子会在情人节派人送花或礼物给心仪的女子。在古代,还有许多传统节日和习俗,如七夕节、元宵节等,也是表达爱意的好时机。
我想你了用古文表达方式如下
"想"是“一日不见,如三秋兮!”痛苦等待;
"想"是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盛情回报;
"想"是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”思慕渴求;
"想"是“所谓***,在水一方”遥不可及;
"想"是“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。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。”的朝思暮想
古时候我想你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,因此无法直接表达。
但在古代文学中,有很多表达爱慕之情、思念之意、道别之感的诗词和文言文,可以通过这些作品表达对某人的想念和思念之情。
比如:“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
愿君多***撷,此物最相思。
”这句诗表达了作者的思念之情和对另一半的期盼。
又如“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
”这句诗表达了作者对相思之人的无限祝福和思念之情。
所以,古人表达想念之情的方式多种多样,代表作品也不胜枚举。
回答如下:在古代,人们可以通过写信、口信、诗词、歌曲等方式来表达思念之情。例如,唐代诗人李白曾写下了“青山不改,绿水长流,愿得一心人,白首不相离”的脍炙人口的诗句,表达了对爱人的思念之情。另外,古代还有许多流传至今的民歌、山歌等,其中不少歌曲也是表达爱意的方式。
我收藏了20多封陈寅恪亲笔信,版权属于谁?我就是不想公布,违法吗?
谢谢你的提问。我真无法想象,一个做学问的教授,居然拒绝陈寅恪子女要求归还这些信件和复印件的要求。
当然归还信件可能不太合理,但是,给陈寅恪的子女一个复印件应该是在情理之中的吧!
但是,这位教授,好像是说陈寅恪的女儿陈琉球“态度不好”,我不知道“态度不好”是怎么一回事,但是,根据这位教授的说法,他主要是想获得陈寅恪这20几份信100%的“版权”,问题就出在这里了。
所以,这位教授不给复印件,也不想***件内容,就是想据有“100%的版权”。
那么,他能不能获得“100%”的版权?
根据版权法著作人是唯一的版权人,包括著作内容,著作署名和著作的受益。
但是,著作受益人是可以转移的,例如子女继承。子女继承是依据《继承法》。子女通过著作人赠予继承来获得著作受益。
那么陈寅恪的书信到了这位教授手中,著作的署名和内容永远属于陈寅恪,这个是无法改变的,但是,受益人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。
这就是,如果教授收藏到陈寅恪书信来源合法。比如合法继承,合法购买等等,那么,这些书信的“物权”毫无疑问,也是属于教授的。
但是,内容就不属于教授了,因为这是陈寅恪的著作,陈寅恪作为一个公知人物,他的著作内容属于全社会。
著作权
我们首先看到,书信,特别是名人书信,首先是写信人创作的文字作品,书信一般都有明确的落款,所以书信著作权归属写信人,而不是持有人。作者在世时著作权归作者,作者去世50年之内归著作权的遗产继承人。如果写信人已经去世50年,则著作权超出保护期,著作权本身是开放的。
隐私权
但是,除了著作权之外,书信,一般而言是作为私人之间的交流方式,所以中的内容,可能不仅仅涉及作者、而且涉及收信的对方——收信人、以及书信中还可能涉及的其他第三方的隐私权。
发表权
对于著作权明晰情况下,一般作品著作权人拥有发表权。过了50年保护期的作品,谁都可以发表。例如,一家出版社出版《曾国藩家书》,曾国藩的生卒年月为1811年11月-1872年3月,其作品已过保护期,著作权角度出版无问题。
有些书信作品,可能涉及较多隐私问题,他人应该推定书信作者的意愿为不公开发表。一般情况下,如果书信涉及各方的隐私权遭到侵犯,则即使是作者(或作者去世50年之内作者的著作权继承人)同意,也不能发表。例如,夏志清先生曾发表张爱玲的100封信件,严重影响了张爱玲的声誉。如果张爱玲有后人,是可以和夏志清先生打侵犯隐私权的官司的。这即使是过了50年,也不例外。
物权
书信寄给了收件人,这时候,作为一件物品,书信还具有明确的物权。而书信的物权,应该归收信人所有。但信件上的内容作品的著作权,属于写信人。前几年,某国际拍卖公司欲拍卖钱钟书先生的书信,引起很大争议。这就是因为,书信作为物品,虽然持有者可处置,但是如果书信内容公开,则涉及到著作权的发表权。所以,笔者认为,对于著作权还在保护期的书信,如果进行交易,则只能进行不触犯著作权***益的非公开交易。
展览权
王羲之有哪些著名字帖,你怎么看?
王羲之少从卫夫人学书,博***众长,精研体势,独创圆转流利之风格,被誉为“书圣”。其真迹无存,传世作品均为临摹本。其行书《兰亭集序》、《快雪时晴帖》、草书《十七帖》、楷书《黄庭经》、《乐毅论》等最著名。
《兰亭序》,行书。被誉为“天下第一行书”,历代学书者奉为学习行书的典范。
《快雪时晴帖》,行书。是一封书札,其内容是作者写他在大雪初晴时的愉快心情及对亲人的问候。被誉为“二十八骊珠”,被古人称为“天下法书第一”。
《丧乱帖》,行草书。与《二谢帖》和《得示帖》连成一纸,纵28.7厘米,横58.4厘米。在圣武***时期传入日本。
释文:羲之顿首:丧乱之极,先墓再离荼毒,追惟酷甚,号慕摧绝,痛贯心肝,痛当奈何奈何!虽即修复,未获奔驰,哀毒益深,奈何奈何!临纸感哽,不知何言!羲之顿首顿首。
《二谢帖》,行草书。
释文:二谢面未比面,迟诼良不静。羲之女爱再拜。想邰儿悉佳。前患者善。所送议当试寻省。左边剧。
王羲之(303年——361年)生活在东晋时期,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书法家,书法为他创造的美名从东晋延续到当今,历时1700余年。历史上,还没有第二个像他一样的书法家,用书法给自己戴上“书圣”的光环,跻身到大儒行列,被东亚文化圈热烈膜拜。
《兰亭序》
永和九年,公元353年农历三月初三,王羲之做东,呼朋唤友,把朋友招呼到自己位于绍兴的会稽山旁的兰亭,一帮人开了一场高规格的诗书画雅集盛会,会后,准备把众人作品结集成册,王羲之提起毛笔写了一篇记录此次活动的文章,也作为结册的序言,这篇文章就是324字的《兰亭序》。
《黄庭经》
除过著名的《兰亭序》,王羲之的代表作还有《黄庭经》。
《黄庭经》创作于公元356年,别名叫作《换鹅帖》,就是那个著名的“肥鹅换书法”的故事。相传有一位老道士非常喜欢王羲之的书法,但总不好意思向其开口讨要。当他知道王羲之很喜欢白鹅时,就特意养了一群鹅,待鹅长肥后,他赶到王羲之家里。
王羲之收获一群鹅后非常高兴,欣然答应提笔为老道士写字。老道士说,你就给我写一幅***吧,那幅***便是《黄庭经》。此贴字体严谨工整,拥有极强的书卷气息。
你好,我正好在临摹王羲之尺牍阶段。
王羲之的字帖从字体上分有楷书,行书,草书。楷书主要是小楷,比如《乐毅论》《黄庭经》《东方朔画像赞》《孝女曹娥碑》。行书最主要的是《圣教序》,这个是集字的作品,形式为石刻。
淳化阁帖里也收录了大量的王羲之刻帖。
王羲之除了刻帖之外还留下了大量的尺牍墨迹,虽然都是双钩或者临摹版本,但是也比石刻要强。主要有《快雪时晴帖》《初月帖》《姨母帖》《丧乱帖》《二谢帖》《得示帖》《孔仕中帖》《何如》等等,记不太全了
你所说的草诀歌据传是王羲之作品,但是还没有定论。基本上就这些了,配图都是我最近临写的,希望下面留言交流指正。
书圣传下来的法帖还是很多的,但可惜无一真迹,都是后人摹本。
其作品大致分草书、行书丶楷书三种。
其草书按书风又可分两类:一类是以章草《豹奴帖》和《十七帖》《寒切帖》《远宦帖》等为代表的仍有章草遗韵的书体;
另一类是以《修小园子帖》《伏想清和帖》等为代表的完全成熟的新草体。
而行书作品则有《兰亭序》《丧乱帖》《二谢帖》《奉桔帖》《孔侍中帖》《平安帖》《快雪时晴帖》《姨母帖》《初月帖》《行穰帖》等。
其楷书作品有《黄庭经》《乐毅论》《孝女曹娥碑》等。
相传李世民曾收集他的作品1500多件,[_a***_]的《圣教序》就是从这些作品中集字而成,可惜现在只传下来这些。
不知我们该感谢还是该责怪李世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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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代名家书法信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古代名家书法信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