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霹雳书法字帖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霹雳书法字帖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请问: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?
书法和音乐、绘画、文学、舞蹈等其它艺术一样,都是在漫长的生活历程中,人们创造出的可以集中、典型地表达思想情感、审美趣味的艺术类型。人们常将书法艺术和写字混为一谈,强化书写的实用性,而忽略其对情感、审美的表现,而这确确是书法作为艺术表现的最核心的部分。
韩愈在《送高闲上人序》中,对张旭草书的成就有形象的描述,往时张旭,善草书,不治他伎。喜怒窘穷,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,鸟兽虫鱼,草木之花实,日月列星,风雨水火,雷霆霹雳,歌舞战斗,天地事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。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,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。
从韩愈的描述中,我们可以看到生活、情感、感悟和书法之间的紧密关联,书法艺术的创作,要求人们必须把大量的情感和精力都投入其中,才能达到较高境界。
所以,当可以运用书法这种艺术形式,淋漓尽致地表达审美情趣、生活感悟,且又能合于法度,自成一格时,对于书法艺术的掌握和运用便达到了极高的境界。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,颜真卿的《祭侄稿》,苏东坡的《寒食帖》等经典作品,无一不是书法艺术和个人情感的高度契合。
表达情感并不困难,难的是合于法度,是自成一格,社会上很多江湖书法家,他们的书写也是在表达情感,但他们任笔为体,看似自由潇洒,实则既没有传承,也不合法度,低俗不堪,只能称其为江湖术士,他们的书写根本谈不上艺术,是对书法艺术的亵渎。
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文化修养的境界。书法是文字的载体,也是中国文化的载体,书法即能表现文字的艺术魅力,又能体现出文化内涵。书法的艺术表象是书法的初级阶段,而艺术表象所承载的高尚品质文化才是书法的最高境界,一味去追求文字的艺术表现形式而忽略了文字的内容就会走向极端,导致了艺术泛滥而文化缺失,因此当下丑书横行就不难理解了。
书法的最高境界,是“无意于书”,是“逸笔草草”。
在形式上,高境界的书法作品往往带有明显的“写”的痕迹;会有“信手拈来”的感觉。
在意境上,高境界的书法能给人强烈的情绪映照,喜怒哀乐,严肃活泼,庄谐。。。。。。
从过程来看,往往都是从得法到无法。
总之,我认为高境界的书法作品,更偏向于意境层面,当然不能忽视必要的技法的掌握和运用。
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书法应具有庙堂之气。
庙堂应该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场所,书法具有庙堂之气,就是一幅书作品挂在这样场所,其内容风格,到艺过水平应该与这庄严的场所相匹配,相协调。这样书法要么庄重典雅,要么大气磅礴。在古代,最具庙堂之气的书法家当属唐之颜真卿,其书法之正大气象,磅礴之势最适庙堂,其庙堂之气跃然纸上。
何为书法中的“匠气”?为何文人墨客厌恶“匠气”?
不但书法中有“匠气”的说法,其实艺术领域都有这个说法,所谓的“匠气”就是指因循守旧缺少灵性变化的意思,说白了就是象从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一样,齐唰唰的虽然整齐,但缺乏创造性,或者说没有个性。
但所谓的创造性和个性,也不是可以随便来的,个性是在传承的基础上重新赋予的灵性创作,首先要求的是对传统的充分继承和尊重,先要把共性基础打好,然后才谈得上个性,意思是讲要把传统基础烂熟于胸,可以做到挥洒自如,与传统合而为一,这时才有可机会熟能生巧,自然的流露出一股灵气。象现在各类“家”们所搞的什么“喷书”、“射书”等,这可不是什么创造性,这只是笑料而已。
没有传统基础,完全靠怪异的形式来搏人眼球,这是小丑行径,是笑料,但是若是只有继承,没有创造,那就是“匠气”了,举一个例子,比如雕塑,学雕塑得先从基本功做起,练手法、刀法,了解各种事物的结构等等,这都是基本功,这是都要学的,但等基本功练好以后,在雕一件作品的时候,境界就区分出来了。
有的雕出来的雕像很周正,很认真,但给人的感觉就是没灵气,很僵硬,但有的作品就不一样,从神情到姿态,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,那么这就是艺术,艺术的差距不在于你给别人看到了什么,而在于你让别人想象到了什么。通过制作过程各个环节的处理,运用传统基础,把作者的精神凝聚在作品中,观众一看到作品,马上就能品味到超越作品本身的感受,这才叫精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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